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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补充修改如下:
*、招标公告*.*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项目总负责人中“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①*级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或②国家*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③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
业),或④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修改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合
格有效的①*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②国家*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③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
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④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删除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第*点“*、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
(*)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与招投标行政监督备案的招标文件不*致的,以备案的招标文件
为准,并对不*致的地方进行修改。没有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不作为评标的依据。(*)招标文件
中招标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
序的,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内容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所述内容不*致或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中表述不明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所述内容为准。”的内容。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内容的表述上不*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
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年*月*日